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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考课程学分替代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9-09-05

根据湖北省自考课程改革的通知要求,为适应新旧课程改革,凡17级以前自考本科(含17级)学生有中有未通过课程不超过21学分的学生,可以选择其他专业中的课程补考的方式,来替代未通过的课程,代替的课程要保持同层次,学分大于等于未通过课程学分即可,如,151级自考水利工程专业的《工程力学》一直未通过,可以选择考试相对容易的,再如:电力系统及自动化专业的《电磁场》未通过,亦可以选择工程管理专业里面的《工程监理》补考,如果补考该门课程通过,就等同于《工程力学》和《电磁场》课程通过,同样可以获取毕业证;准备拿学位的同学,学位课不能替换,请有需求的同学于9月9日前抓紧在自考平台报名,报名平台网站为:http://219.140.60.48:8096/portal-web/ 并将补考费(58元/门)交到学校财务室,有问题请拨打咨询电话:027-87933258,本次替代补考仅10月份一次有效,望同学们相互转告,错过机会大家自行负责。

继续教育学院

20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