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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自学考试独立本科段招生简章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7-10-25

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自学考试独立本科段衔接助学班(专套本)

招 生 简 章

为提高我院学生学历层次,满足部分在校生专升本的需求,增强就业竞争力,根据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关于高职高专学生参加自学考试独立本科段有关考试问题的通知”(鄂考委[2005]4号)的文件精神,我院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三峡大学联合举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独立本科段衔接助学班(专套本)。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一所以经济学、法学、管理学为主干,兼有哲学、文学、史学、理学、工学、艺术学等九大学科门类的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211工程”高校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重点建设高校。

三峡大学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原武汉水利电力大学(宜昌)和原湖北三峡学院于2000年6月29日合并组建。原武汉水利电力大学(宜昌)的前身是于1978年成立的葛洲坝水电工程学院,先后隶属于水利电力部、能源部、电力工业部、国家电力公司,1996年与原武汉水利电力大学合并,组成新的武汉水利电力大学,成为“211工程”建设大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依托以上两所学校学科专业优势和雄厚的师资力量,我校自学考试学生人数逐年上升,目前与我校共同开设的自考本科专业有10余个,已为国家培养众多自考本科毕业生。

一、 主考院校及招生专业、学制及学费

说明:(1)学费中已包含报名费、学籍注册费、各门统考课程的第一次报名考试费58元/门。学费按学年缴纳,除学费外,教材费按实价收取,毕业论文资料答辩费在做论文前交纳(具体金额届时由主考院校确定);(2)报名人数需在30人以上才能开班。

二、招生对象

我院在读高职学生,品行端正,学习成绩良好且学有余力者。

三、学习形式

学院按照省自考委的自学考试计划,利用节假日等课余时间,聘请有丰富经验的教师在学院内进行教学与辅导。

四、毕业文凭和学位证书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学期按教学计划学习本科段的应试课程,参加湖北省自考委统一安排的一年二次的考试(4月、10月),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凭专科毕业证书颁发由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验印,主考院校(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三峡大学)副署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毕业生可报考研究生、公务员。

取得本科毕业证书者,凡学位课程单科在65分以上,平均分在70分以上,通过成人学位外语考试合格,由主考院校授予相应专业学士学位。

五、报名及注册

新生采取注册制,免试入学。学生自愿报名,经我院审批后报主考院校办理注册备案手续。报名学生先到继续教育学院领取纳费通知单后到院财务处缴纳第一年学费,然后凭缴费发票,到继续教育学院填表登记(长江楼10楼1014室)。

报名热线:87933258 联系人:韦老师、王老师、于老师

报名日期:9月11日--11月17日